如果女傭係當地嘅驗身冇問題,但係嚟到香港後,驗身發覺有問題。僱主可唔可以唔接佢呢?
問得呢個問題相信一定係出現大獲野先會咁問。市場上女傭驗身一般會包含乙型肝炎,梅毒,愛滋病,驗孕,照肺,大便。
按入境處指引,女傭入境一刻已經是僱主名下工人,如果驗身出現問,僱主當然可以拒絕女傭入屋,但不要忘記要理清和工人之間的關係。即係話你可以唔要個工人,但解僱工人嘅責任同機票仍然是要負的。除非你可以搵到合資格人士証明個工人係不適合工作。
最常見應該是當地驗身冇懷孕,來到香港發現有孕吧? 因為由女傭當地驗身到來香港,中間相差3個月,是有機會出現這種空窗期的。
法律還法律,情感還情感。如果真係發生咁嘅情況,相信10個僱主遇到這種情況,有9個僱主都唔想個工人再留喺自己屋企。